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对中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静集团”)董事长高央与知名自媒体“兽楼处”运营者北京十万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万家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育群名誉权纠纷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根据判决,十万家公司需在“兽楼处”微信公众号首页公开发表声明并置顶15日向高央赔礼道歉,同时赔偿高央律师费、公证费合计1.2万元。对于此次判决,双方均表示将进行上诉。
这起名誉侵权案的起源于高央指责“兽楼处”公众号发表的一篇涉及其个人和中静集团的文章,内容严重失实且存在诽谤行为。高央认为,这篇文章严重损害了他的个人声誉和中静集团的企业形象,因此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审理,徐汇区法院认为“兽楼处”在发表涉及高央和中静集团的文章时,未能充分核实信息,导致文章内容存在严重失实和诽谤行为,侵犯了高央的名誉权。因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然而,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双方均表示不服。高央方面认为赔偿金额过低,未能充分反映其受到的损害;而十万家公司及张育群方面则表示将提起上诉,坚决维护其言论自由和新闻媒体的公正性。
这起名誉侵权案引发了广泛关注,不仅涉及个人和企业名誉权的保护问题,还涉及新闻媒体在报道时应如何把握真实性和公正性的问题。双方均表示将积极准备上诉材料,期待在二审中为自己争取更为公正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