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年档期电影《热辣滚烫》在微博发声明表示,有不法分子冒充出品方及投资方等,以电影投资、版权认购及收益转让等名义进行非法融资。值得留意的是,《热辣滚烫》并非孤例,过往《流浪地球2》、《唐人街探案3》及《你好,李焕英》等热门大片都曾公开打击这类有关“投资”及“融资”的虚假信息,并澄清影片没有转让投资份额。
图源 | 杨千嬅工作室微博
“8·17”影视诈骗案涉12部电影
与此同时,近日“多位明星参演电影涉影视投资诈骗案”、“兰州警方征集影视投资诈骗案线索”等话题更登上微博热搜。根据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及兰州市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正公开征集“8·17”影视投资诈骗案件线索。该案件涉及4家影视传媒公司及12部电影,其中包括郭富城、杨千嬅主演的《麦路人》和舒淇主演的《痞子爱人》。
据媒体引述负责案件的民警指出,现在已找到2100多个受害人,涉案金额有7亿多元。报道又提到,涉及“8·17”影视投资诈骗案的4家公司均存在2至4次经营异常记录,其中北京八毫米文化传媒更存在多个限制消费令、失信被执行人(老赖)信息。
民警又指出,涉案人员大多曾经从事影视公司,对行业规则十分熟悉,由正规影视公司购买了很小部分电影份额后,例如10%或更少,再转包加价出售。至于案中购买所谓电影份额的受害人,几乎不可能获得利润。
事实上,过往很多热门影片也深受这类诈骗案困扰。早在2021年《流浪地球2》拍摄时,就曾有人在微博等渠道发布虚假融资信息,令几大出品方当时要迅速发联合声明澄清;在《四海》上映前夕,导演韩寒也曾亲自发文对这类消息澄清。此外,《我和我的父辈》、《长津湖》、《独行月球》及《长空之王》等热门大片,也曾公开澄清有关投资诈骗信息。
80岁老人投资110万仅收回4万
上海警方去年亦曾披露,近年已办理了十多宗该类案件,累计涉案金额逾10亿元,受害人多达数万人。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指出,一位李某于2020年曾被拉进某股票群组,群内股票讲师声称股市将迎来下跌行情,因此号召大家投资影视行业,并指自己去年带领伙伴投资《误杀》获得了2.8倍收益,今年跟其投资《麦路人》亦可获投资额3至5倍收益,保守估计票房15亿元,最终李某投入10.9万元购买了该片0.05%“收益份额”。
另一80岁乔某更投入了110万元购买《麦路人》0.5%的“收益份额”。然而,该片累计票房仅1,802.7万元,最终乔某也只获得4.3万元收入,即劲蚀逾96%。
揭4大套路 多用社交平台吸客
另外,多地警方亦总结出过去诱骗投资者跌入陷阱的4大常见套路。当中包括利用微信、微博、QQ等社交平台发布相关消息,广加好友,或以股票投资群的形式吸引投资者;其后声称某电影有投资份额可供购买及回报率极高,夸大电影制作成本及票房预期,引导投资者购买电影“收益份额”;即使受害人上当后,仍然会诱导继续投资;最后称电影上映才能获得分红,以此拖延时间便于“走佬”。
网友关注明星应否负责?
对于明星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有网友称“明星就是要担责啊!明星高影响力会让他们成为高收入人群,一部戏的片酬已经是普通人几十年的收入了,凭什么说和他们没关系?”
不过,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晶律师表示,不法分子一般假借投资特定影视作品之名进行诈骗,与该部影视作品和参演明星没有直接关系,明星对不法分子的诈骗行毋须承担法律责任。相反,明星因此造成名誉损失,有权要求侵权人以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方式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但如果电影制作公司、投资公司以制作电影为名实施诈骗、非法集资、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明星本身也是制作方并参与或实施这些行为,则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行政或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