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学生吴谢宇弑母案,被判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等罪成,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吴谢宇执行了死刑。行刑前,吴谢宇未有申请会见亲属。
2015年,福州市中学教师谢天琴,被其就读北大的儿子吴谢宇杀害。案情透露,吴当年在住所弒母后,将尸体用保鲜纸包裹10多层,再放上活性碳及冰箱吸味剂,并在家中安装多个闭路电视镜头及警报器。他之后陆续向亲戚发短信,指母亲将陪伴自己前往美国留学,一共向多位亲戚总共借了144万元人民币。
案发7个月后,谢天琴的尸体才被发现。至于吴谢宇潜逃多年,其间挥霍所借金钱,至2019年4月在重庆机场因“人脸识别技术”被捕,身上被搜出30多张身份证。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吴谢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又构成诈骗罪;购买多张居民身份证,其行为还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应依法并罚。
吴谢宇所犯故意杀人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严重违背人伦道德,严重践踏社会公众的认知和情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吴谢宇连续实施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犯罪,主观恶性深,且毫无悔罪诚意,应依法惩处。
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精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吴谢宇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以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3万元的刑事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