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网】湖北省襄阳市近日对一起KTV招募未成年人提供有偿陪侍服务的案件作出判决。该案件涉及的两间KTV位于枣阳市汉城区,其经营活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法律的严厉惩处。
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披露的信息,自2023年6月起,三名涉案男子金某、杨某和葛某在枣阳市汉城区租赁并经营了两间KTV。其中,金某和杨某分别担任KTV的负责人,而葛某则担任行政总监。
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这三名负责人开始招募包括闫某某、支某某、关某某、高某某和陈某在内的多名未成年男性,从事有偿陪侍服务,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经过枣阳市人民法院的审理,三名KTV管理人因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罪行被定罪。判决结果显示,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