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网讯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共党组书记、董事长王宜林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星期二(11月19日)消息,王宜林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宜林利用担任新疆石油管理局勘探开发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新疆石油管理局党委常委、副局长,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王宜林生于1956年9月,曾在新疆工作多年,长期在能源系统任职。王宜林历任新疆石油管理局勘探开发研究院副院长、院长,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兼勘探总地质师、党委副书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等职。2011年,王宜林离开中石油,空降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油),担任董事长、党组书记。2015年,王宜林被调回中石油,出任党组书记、董事长,直到2020年初到龄退休。
王宜林退休四年后被查。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今年2月2日通报,王宜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央视新闻7月31日报道,王宜林被开除中共党籍,通报指他长期结交政治骗子并被其利用,对抗组织审查,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失管失教,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私利等。
编辑:海洋
审核:一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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