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名95后的女职员为还高利贷,竟虚构54名“幽灵员工”,在2年骗取公司逾500万元(人民币,下同),被法院裁定职务侵占罪罪成,判囚4年,罚款10万元。
上海广播电视台《案件聚焦》报道,今年30岁的张某于2018年入职一间第三方人力外判公司,担任项目专员,负责为客户公司招聘派遣员工、核对用工情况、确认发放薪资等工作。
张某提到,起初其个人债务不多,只有大概2、30万元,但因为她的个人征信太差,无法从银行贷款,于是向私人贷款机构借钱,“推荐我做个人的借贷过渡,其实就是高利贷,当时我也不懂”。
然而,高利贷的利息让张某的债务迅速累积,她又举例,若借10万元高利贷,扣除各种手续费后,到手只有7万多元,对方却要求她在10天内归还20万,“被逼得非常紧!有些高利贷每天都要还钱,如果不还,就会疯狂给我打电话、发短信,甚至给我发定位,说在我公司楼下,如果不还钱,就上来找我”。
此时,深陷高利贷泥潭的张某发现,公司的审核流程均通过邮件进行,仅凭篡改邮件就能虚构派遣员工的数量,并顺利通过公司的审核。
为了还债,2022年10月到2024年8月期间,张某以借用银行卡走账为由,将亲朋好友的银行卡号编造成派遣员工的信息。亲友收到公司转账后,会全额转回给张某。据统计,张某共计虚构了54名派遣员工,骗取公司逾500万元。
普陀区人民法院法官指出,涉案公司在管理和审核上存在一定漏洞,企业审核机制只核对邮件确认的总金额,却从不验证具体人员名单。张某只需将客户邮件的金额数字稍作修改,截屏上传就能通过审核。
张某供述,在500多万的赃款中,有400多万都化作高利贷利息。去年8月,张某向警方自首,到案后,张某及家属退赃63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构成职务侵占罪。最终,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决,张某犯职务侵占罪罪成,判囚4年,并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