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内地与港澳法律研讨会”30日在澳门举行,就“一带一路”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澳门特区政府法务局共同主办。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澳门中联办副主任黄柳权、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其江、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澳门特区政府相关部门代表,以及内地与港澳特区的专家学者、社团、律所和法学院校代表等约300人与会。
张永春致辞时表示,法律界需要重点在“一带一路”争端预防和解决方面作出更多理论和实践探索,一方面要携手各方开展“一带一路”法律交流,预防和减少法律风险;另一方面要引导参与主体依法化解争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公正高效便捷地解决争端提供制度保障。
他表示,推进大湾区建设优势明显,但也存在不少挑战,粤港澳三方须在中央政府的协调下推动机制对接和规则衔接,不断破解其中的制约因素。未来澳门特区将发挥自身独特优势,为“一带一路”和大湾区建设作出更多贡献。
研讨会分为三个议题,分别是“充分发挥香港普通法和澳门大陆法系的制度特色,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好法治保障”“加强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法治建设,推动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和“用足用好港澳法律服务优势,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
(记者 刘刚 李寒芳)
下一篇